在王龙客漫长的妖生中,有一人一妖尤为重要,“人”是把睡梦中的他当狐狸幼崽抱回家精心喂养的穷酸书生。
书生很穷很穷,穷到每天只做一顿饭,早上吃一半剩一半晚上吃,但他心气高不吃嗟来之食,别人好心投喂的零食全都进了狐狸肚。
那么久以前的事王龙客记不太清了,只记得书生上京赶考时遇见了一个人,他心甘情愿地跳进名为爱的陷阱,又拼死挣扎地从泥泞中挣脱。
那之后的书生很颓废,总是一边抚摸着小狐狸光滑的皮毛,一边自言自语是自己的软弱造就了一切,每每这时候,小狐狸都会狠狠翻一个白眼。
你确实软弱,说不过打不过,就连狠话都不会放,只要你说出一句不让那人好过的话,我就去把他吃掉。
虽然那时候的王龙客不到两千岁,但继承自上古大妖的血脉,让他从出生起便拥有其他妖怪望尘莫及的天赋和能力。
很可惜,王龙客没有等到他所期望的“狠话”,反而等来了书生要带着他一起游历四海的宣告。
“小时候我就想,天空陆地海洋无穷无尽又奇妙无比,我一定要去见识下,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,小狐狸你愿意陪着我吗?”
“你肯定愿意!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同伴了,总不能再小狐狸小狐狸的叫,不知龙客这个名字你喜欢吗?”
时至今日,王龙客还清晰记得书生泛着红光的脸庞,闪着亮光的双眸,就好像蒙尘宝珠重见光明,熠熠发光。
还有当时他嘴里嚼得粉碎的土鸡蛋,好像能穿越时间和空间,让他只要想起这一天的事,就能回味起那满口香。
后来,后来就是书生带着小狐狸走遍大江南北,用脚步丈量每一寸土地,用文字记录所见所闻,写出了一本前无古人的地理志,名留千古。
而“妖”则是他捡回来的弟弟,准确说是弟弟自己找上门的。那天他从沉睡中醒来,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脚边的动静,低下头去看,一只雪白的小毛团,正缩着脑袋往他爪子下挤。
他把爪子往后缩了缩,小毛团发出不满地哼哼声,往前爬了两步又用脑袋顶大爪子,王龙客又退,小毛团又进,直到无路可退,王龙客怒,直接拎着小毛团的脖子一跃而起。
小毛团以为大狐狸在跟他玩游戏,高兴地咿咿呀呀,落地后还蹦蹦跳跳地藏在一颗小树后面,只是摇得欢快的白尾巴露出来了。
就算是抛弃刚出生的幼崽,王龙客也毫无心理负担,但是他明显低估了幼崽找妈妈的本能。
一次又一次,不管他把小毛团扔得多远,不管重新找的睡觉洞穴有多隐蔽,这个小毛团总能精准找到他,而且身体越来越强壮,从原先只有他指甲盖那般大小,到现在已经能爬到他脑袋上荡秋千了。
打又不能打,躲又躲不过,王龙客无可奈何,只好收留这只小毛团。没想到,从此他的宁静生活不复存在。
“大狐狸,你弟弟今天又压坏了我的花,这是一朵非常珍贵的国色天香。”是喜欢种花的熊妖,掌心里一朵四分五裂的花。
“你弟弟又来怂恿我家崽子离家出走,幸好我回来得早阻止了这一场悲剧,大狐狸你能不能管管你弟弟?”是有着十几只崽子的狼妖,在控诉漫山遍野的崽有多难抓。
在众妖一声声的“你弟弟”中,王龙客被动升级为闯祸精小毛团的哥哥,他不仅切身体会到养崽的不易,也深刻意识到妖与妖之间的差别有多大。
别的妖一百岁就能闯荡人间,他家弟弟一百岁了只会窝在哥哥怀里嘤嘤嘤,不会化形不会说话,就连捕猎的本事也一塌糊涂,倒是让他练胆他能把天都捅破。
千年蛇妖的洞穴是能随便闯入的吗?
那十几条大蛇就连自己见了都要打怵,他愚蠢的弟弟居然胆大到把冬眠中的大蛇全部踩醒,被十几张血盆大口追还觉得自己厉害极了,气得王龙客狠狠揍了他一顿。
看着可怜兮兮缩在自己脚边嘤嘤嘤的弟弟,王龙客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,等待的时间漫长又煎熬,他的忍耐也快到极限,去人间散散心吧。
王龙客喜欢人间,最喜欢的莫过于那间只住过几年的小破屋,在书生去世后他还时不时回去看看,不知道此时那间小破屋怎样了。
时过境迁,曾经只有一人一狐的小破屋,从十余人的小学堂,渐渐变成了天下闻名的大书院。不变的是他们对书生的崇拜,用他的名字命名书院和街巷,把他写入史书,为他雕刻塑像供人敬仰。
那尊雕像就竖在书院的中心,书生迎风站立,左手捧着画了一半的地理志,右手执笔眺望着远方,眼神中充满了向往和兴奋,而他肩膀上趴着的那只小狐狸正将睡将醒。
王龙客喜欢这尊雕像,因为它准确描绘出了他和书生在外游历时常常发生的场景,发现地图上未标注的新地点时兴奋的书生,以及懒散不爱走路的自己。
谁能想到千年后角色变换,自己站在了书生的位置,只是运气不好,没有“捡”到一只让人省心的,能在关键时刻有大用的小毛团。
王龙客心里叹气,一手拎着弟弟,一手提着箱子敲开了书院的大门,为了弟弟近朱者赤,他拿出了珍藏的金银珠宝、名贵字画,还有一张书生手稿。
那是一张特别的手稿, 上面的梅花印记其实是狐狸爪印,是时为小狐狸的王龙客为了引起废寝忘食、奋笔疾书书生的注意故意拍上去的。
这张手稿是他拥有的唯一一件与书生有关的物品,对他来说意义非凡,希望弟弟不要辜负自己这片心意,但是低头看了一眼与尾巴玩得不亦乐乎的弟弟后,他觉得就这样也不错。
因为书生和小狐狸的故事起源于此,所以书院很容易就接纳了与小狐狸同名的帅气男人和那只白狐。地理志记载的小狐狸是无瞳红眼,那么无瞳蓝眼的白狐也没什么稀奇的。
起初王龙客担心弟弟不知轻重抓伤学生,偷偷跟在身后照看,没想到让他看到了弟弟温顺乖巧的一面,一脸享受地任由学生们摸头摸尾巴摸肚子,完全没有一只野生狐狸的自觉。
从前一刻不停歇能从日出蹦跶到日落的弟弟,居然也能安安静静地趴在小狐狸雕像上,晃着脚跟进屋的师生打招呼,然后一边眯眼享受暖洋洋的太阳,一边竖起耳朵聆听朗朗书声。
从前让他捕猎他要扑蝶的弟弟,现在是全村抓鸡小能手,厨子胖大叔亲切地称他为鸡舍守护神。这也不能怪他,那道颜色红白绿黄、味道酸辣鲜香的东安鸡,王龙客尝了也十分中意。
虽然弟弟变得乖巧像换了一只狐,但是爱捡东西的坏毛病一如既往,大到一顶破草帽,小到一根绣花针,都要叼回来给哥哥看,他的名字也是这样捡回来的。
那天他叼回来一本书,给哥哥展示自己的梅花爪印,脏兮兮的爪子一只按着“玉”字,另一只按着“书”字。于是王龙客便给他起名傅玉书,不姓王只是因为“傅玉书”更好听。
王龙客很满意这样的生活,弟弟每天早出晚归,有人投喂有人看管,有人陪他消耗过剩的精力,而自己每天就看看书种种花,日子过得比独身时还悠闲自在。
但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,一晃眼二十年过去,二十年足够久到物是人非,陪着玉书一起玩闹的学子们一个个离开,或成家立业,或扬名立万。
曲终人散,终究是要分别。人妖有别,他们不得不离开。
离开的那晚,皎洁月光披洒在一人一狐雕像上,王龙客静静站在雕像下,倾听着弟弟不停奔跑的喘息声,还有那快要溢出喉咙的呜咽声。
他能理解弟弟的不舍和不甘,跟人类呆久了就会有人类的七情六欲,他也曾体验过,甚至生出了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书生的执念。
离开书院后,他们再也找不到能包容白狐的地方,便在人间四处流浪,不停地从这处搬到那处,而来到玉龙山完全是意料之外。
那是在他们回妖山的途中,一位山货商人看中了王龙客脖子上的毛领,愿意出高价购买,被拒绝后还纠缠不休,出的价格越来越高,高到旁边的食客投来好奇的目光。
那毛领色泽靓丽蓬松饱满,而且纯白没有一丝杂色,确实少见,但是这价格都够买小镇最贵的房子,那少年公子还不愿出手,难道那狐狸毛有什么大来头?
就在山货商人继续游说,其他食客纷纷侧目时,狐狸毛领突然松散开,慢慢显露出了真身,竟是一只活的白狐。
那白狐的皮毛像雪一样白,身子像棉絮一样轻软,尾巴像柳条一样修长,实在是漂亮。最特别的是那双眼睛,形状滚圆,浅蓝且无瞳,简直是古往今来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白狐似是听懂了两人的对话,对着山货商人发出警告的低吼声,把人吓退后才跃到桌上,开始嗒嗒嗒喝水。
通人性的白狐引来了众多好奇的议论,议论纷纷中说起了玉龙山,一座据说是神仙居住的仙山。王龙客想着去找找也不费事,于是就这样来到了玉龙山。
玉龙山确实如传说中那般巍峨壮丽,灵气充沛,适合精力无限的弟弟撒野,而且空气舒适,温度适宜,是一个完美的休憩地。
就在王龙客开心终于能安稳下来时,一个麻烦找上了门。那天他正悠闲地坐着喝茶,一个极其普通的男人走进了他的院子,手里拎着他的弟弟。
肯定是来投诉的。王龙客心里叹气,起身痛快赔礼道歉,没想到那人却说出了“你弟弟偷吃了我的红果果,我要你把自己赔给我”的话。
吃掉我还是要我做牛做马?王龙客一时没反应过来,又听那男人说:“美人,你要是做我夫人,你弟弟就是我弟弟,以后玉龙山上所有无主的东西都是他的,红果果也随便他吃。”
这下王龙客明白男人的来意,并且从中提炼出了重要信息,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就是玉龙山的马大仙,那个传说中强到可与神灵媲美的祥瑞大妖。
“美人要是觉得亏,我宝物库里的东西也都是你的,当然你弟弟也可以用。”见王龙客没说话,山大王又加重了筹码。
所以这是冲着我来的?王龙客看着被擒住要害恼羞成怒的玉书,其实这个弟弟也不是非要不可。
“冤有头债有主,既然是这只白狐吃了你的红果果,那你就找这只白狐算账,你要吃了他还是剖了他随意。”
王龙客的话说完,当场就有两只妖脸色大变,小狐狸扑腾着四肢要翻身,发出急促的哼哼声,男人不知所措地松了手,连被抓了几道红痕也毫无知觉。
“啊?那美人喜欢什么,我去给你找来。”
从那以后,王龙客就被这只麻烦精缠上了,不是故意引诱玉书偷吃红果果来接近自己,就是送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来讨好自己,因为他自己还有了狐美人的外号。
若是只做朋友,王龙客会很开心,毕竟这世上比自己厉害的妖不多见,但是做情人就免了,他从书生那段感情里得到的感悟,爱是羁绊,羁绊就是麻烦,他已经有了一个小麻烦,不想再添一个大麻烦。
说到麻烦,眼前就有一件棘手的事,那就是他决定回遥远之方过五千年之劫,但弟弟不是九尾狐一族无法通过结界,把他留在玉龙山是个好选择,但是万一自己渡劫失败呢?
虽然自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,但也无法保证肯定万无一失,所以在安置弟弟时必须考虑自己回不来的这种可能。
小竹子是值得托付的人,心性纯善又宽待玉书,但他身为半妖能力有限,无法应付玉书身上的特殊情况,必须给他们找一个强大的大妖作为靠山才行。
眼前就有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,如果他能承诺永生永世照顾弟弟,自己将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,就是不知需要付出什么代价。
王龙客思来想去,决定直接问。所以第二天当安庆绪一如往常那样拎着弟弟走进院子时,王龙客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把他赶出去,而是请他坐到对面的椅子上。
安庆绪就是纠缠王龙客的马大仙,他是神马乘黄,据说他原本是天上的神兽,只因喜欢人间所以放弃了神仙的头衔来到人间,所以妖怪们尊称他为大仙。
入座后王龙客直接了当地问他是否愿意帮忙照顾弟弟,安庆绪丝毫没有犹豫,指指桌上屁股对着他的白狐说只要他同意就行。
“我要你给我承诺,只要玉书身处玉龙山,无论将来发生什么你都要保他安全无虞。相应的,我愿意付出对等的代价。”
趴在桌上享受哥哥抚摸的玉书,抬起了脑袋,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说这样莫名其妙的话,就像是哥哥要离开他一样,但在哥哥的轻拍安抚下,他又舒服地咪起眼睛享受。
对面的安庆绪露出些许惊讶,随后保证道:“美人你放心,玉龙山是我的,只要我定下规则,没有我的允许,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伤害他。”
王龙客又说道:“玉书的身份来历,想必你也清楚,我不会让你白帮忙,你想要什么回报,就算是九尾狐一族的珍宝,我也会双手奉上。”
“九尾狐一族的珍宝我拿了也没用,”安庆绪抬眼看看对面端坐的美人,试探性地问道,“要不、要不美人你跟我签个生死约?”
妖纹是妖族最高级的契约,到死方休,而生死约则是在那之上,即便死了,即便轮回转世,只要魂魄还在哪怕只剩一魂一魄,这个约定都会生效。
约定内容是共享生命,同生共死,一般用在爱侣身上。王龙客心里叹气,一为安庆绪的真心实意,二为自己身为妖却有着人的礼义廉耻。
要说这一百多年来,他有没有动心过,在某些时刻他觉得这个妖还不错,但那也只是瞬间的念头,根本不足以让他心甘情愿踏入爱的泥潭。
“刚才我问你时,你看上去很惊讶,是觉得我不该向你提这样的要求吗?”
“我只是没想到美人那么爱弟弟,为他这样深谋远虑,毕竟平时美人对他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。”
玉书眨着大眼睛看哥哥,这让王龙客有些许尴尬,他强力把那小脑袋压下去,对安庆绪愤愤说道:“你的要求我做不到,请回吧。”
安庆绪下意识起身,想到什么又坐下了:“美人,你的五千年之劫不是快到了吗,我想帮你,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。”
“既然知道我要渡劫,为什么还要提这种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的要求?”
“没有害只有利啊,我喜欢你,自然要对你好,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?”
见王龙客不说话,安庆绪又说道:“我也不是说帮了你,你就必须要喜欢我或者怎样。我就是,哎,怎么说,就是喜欢你,我心甘情愿。”
“你喜欢我什么?”王龙客问出了这句他曾经嗤之以鼻的话语。
安庆绪想了又想才说道:“我也说不出来,就觉得你长得好看又漂亮,看着就高兴。”
王龙客不求他同书生那样吟一堆辞藻华丽的诗句,但好歹也要说些让人心情愉悦的场面话,这种浮于表面的赞扬他根本就笑不出来:“原来你喜欢这幅皮囊。”
安庆绪正襟危坐,一本正经地否认道:“当然不是,美人九尾狐的原身也很漂亮。”
“……既然那么喜欢我,为什么不干脆让我以身相许。”
安庆绪挠挠头:“这点小事也不值得……哎,那美人你答应我,可以不喜欢我,但不能喜欢别的妖,起码在玉龙山不行,半妖也不行。”
“这个我答应你,不管是在玉龙山还是其他地方,只要你爱慕着我,我就不会钟情于其他人或妖。”
“好,那我们就说定了。”安庆绪乐开了花,不管是白狐还是神仙,到了玉龙山都得听我的,这简直就是白得的承诺,于是麻利地在玉书身上施了一个法术。
那白色光团包围着白狐小小的身体,玉书好奇地用爪子拍,那白雾被拍散了又聚集起来,慢慢没入他体内,玉书看看哥哥又低头看白雾穿过的胸膛。
王龙客让他自己去玩,待那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才说道:“到时候,我会把玉书送到小竹子那,日后就麻烦你多照顾他们。”
日后?这种说法就像临终托孤,难道美人在担忧自己过不了这次天劫?
安庆绪左思右想,想出一个办法:“我有一种特殊的呼吸法,能在呼吸间自主吸取灵气,而玉龙山的灵气任你取用,肯定能安然度过。”
提议很好但王龙客拒绝了,在玉龙山渡劫根本不在他首选或备选计划里,目前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,不能让上面那群神知道玉书的存在。
只是没想到,安庆绪不同意他离开,劝阻无果后竟然去恐吓玉书,说什么你哥哥要离开玉龙山,吓得玉书门不出觉也不睡,时时刻刻挂在自己身上。
两天后王龙客败下阵来,答应弟弟自己可以留在玉龙山,但前提条件是他去小竹子的听竹轩帮忙,赚取生活费来减轻哥哥的负担。
哄走弟弟后,王龙客前往山顶问责,不仅拿到了呼吸之法的要诀,还被邀请到山大王的宝物库里参观,顺便挑了几件趁手的物件。
时间在一贯的平静中度过,妖怪们一如既往的悠闲和八卦,半妖竹妖和人类王爷的爱恨情仇早已尘埃落地,而让他们期待的马大仙和狐美人的纠缠瓜葛也突然落下帷幕。
有妖猜测马大仙移情别恋了,马上就被反问玉龙山的哪位能让马大仙别恋,狐美人之后只有竹妖和人类王爷来了玉龙山,你说的该不会是那只成天闯祸的白狐弟弟吧。
说什么呢,白狐弟弟还是个孩子!
又有妖说起上次那条七彩流光的地灵石项链,五颜六色地漂亮极了,据说狐美人看都没看就拒绝了,不知道什么样的宝物才能入得了他的眼。
就在此时,突然晴空一声巨响,还没等妖怪们反应过来,轰鸣雷声伴随着刺眼闪电,如千军万马般从天际滚滚而来,震耳欲聋,仿佛要践踏天地万物。
只几百岁的小妖哪见过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,全都吓得浑身发抖,连逃跑的本能都丢失了,胆子小点的直接昏了过去。
一旁的悠悠古树伸展出枝叶,把惊恐的妖怪们笼罩在树冠之下:“孩子们别害怕,靠近我。这是天雷,说明山上有妖正在渡劫。”
古树平静浑厚的声音,消散了滚滚天雷带来的恐惧,众妖回过神来,纷纷围聚到树干旁,述说天雷的可怕。
“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,那雷就像在耳边炸响,震得脑子都要裂开,要是闪电劈在身上肯定烟飞灰灭。”
“渡劫的肯定是实力很强的大妖,古树爷爷,您说那只妖能安然度过吗?”
古树根系发达遍布整个玉龙山,山上每只妖他都能感知到:“那是只聪慧的大妖,相信他能度过此次劫难。”
“你们看!狐美人家的白狐弟弟!”
不知是谁喊了一声,众妖纷纷抬头望去,在点苍石堆砌的长长云梯上,一只纯白色的小狐狸正往云雾深处飞奔。
白狐弟弟不是在听竹轩当吉祥物吗,现在这么着急是要去哪里?
那小小的身影刚消失在云雾中,就有一道闪电劈开重重云雾,虽然只是瞬间云雾又再次遮簇,但众妖都看到了闪电的落点,还有向落点方向狂奔的白狐弟弟。
一个念头在众妖脑中慢慢浮现,难道正在渡劫的那位大妖是狐美人?
确实如众妖所想那般,此时承受着天雷威严的正是王龙客,他以九尾狐原身趴在一块空旷的草地上,除了皮毛有些凌乱,倒是看不出受伤的痕迹。
又一阵电闪雷鸣,王龙客动了动发麻的身躯,把一部分灵力输送到全身各处,痛倒是不痛,就是闪电嘶嘶听起来有点恶心。
五千年之劫九道天雷,并不是单纯的九道,而是一道天雷之下又分为九次,换言之共九九八十一次雷电,每次更比前次强,可想而知其威力之强大。
王龙客的聪慧之处在于,他并不是使用全部灵力来抵抗每一道天雷,而是通过前一道的威力来计算下一道的,从而不断调整灵力来适应并减少损伤。
前三道天雷轻松度过,第四道到第六道也问题不大,只需汲取少量灵气便可安然度过,但是从第七道开始,他不得不把保留的灵力慢慢释放出来。
天上雷声轰轰,在为下一次降落做准备,王龙客闭目养神,突然有一阵极其细微的喘息声被耳朵捕捉到,他凝神屏息仔细倾听,有东西正快速地朝他跑来。
他挺直身躯眺望着前方,心砰砰砰跳个不停,这个脚步声他不会认错,在躲避幼崽的十几年间,这是犹如噩梦般让他惊醒的存在,此时此刻也是如此。
那肯定不是玉书,自己特意选了这个偏僻的地方,还设置了结界阻绝气息,玉书绝对不可能找得到,肯定不是,肯定……
脑中的胡思乱想在见到玉书的那一瞬消失殆尽,他无暇顾及在身体里肆意穿梭的雷电,奋力向前一跃想挡住那直奔玉书而去的闪电,却还是慢了一步,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小小的身躯被击落,狠狠砸向地面。
他咽下嘴里的血腥,忍住疼痛和心碎,把奄奄一息的弟弟护佑在身躯之下,从口中吐出一颗绚丽夺目的宝石,那宝石变幻成一条条丝状物,把玉书层层包裹在白茧一样的结界里。
没想到这举动激怒了天雷,怒雷咆哮着从天而降,气势冲冲砸向地面,狠狠地落在他身上,震得他心脉动荡,嘴里吐出一口鲜血,污染了纯白色的皮毛。
先前那一瞬的空白让天雷有机可乘,虽然自己及时反应过来护住心脉,但身体还是不可避免地受了重伤,他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在慢慢流失。
他抬起脑袋,努力汲取玉龙山的灵气,不断集聚体内残存的灵力。威力最强的第九道天雷,不是落在自己身上,就是落在玉书身上,而他决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再次发生。
玉书对自己很重要,他比谁都清楚明白,但有多重要,他现在没时间去想,只知道此时此刻,他要保护玉书,并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,包括但不仅限于生命。
乌云汇聚遮天蔽日,须臾间天地变色,狂风呼啸,鬼哭神嚎,而乌云之下,雷声轰鸣响彻云霄,闪电飞花蜿蜒曲折,这最后一击势必毁天灭地。
如果这是我的极限……幸好我提前安排好了一切……玉书,记住哥哥的话,呆在玉龙山,不要离开玉龙山……
王龙客脑袋向前轻轻碰了碰弟弟的,深深看了弟弟一眼后用尾巴把他盖住,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抵抗那突如其来的困意,眼皮慢慢、慢慢地阖上。
“龙客,好久不见,但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,快回去吧……”
被书生推了一把后,王龙客陷身于黑暗之中,转瞬间出现的幻境里有两只手足相抵的大狐狸,都是九条尾巴和无瞳红眼。
那只体型略小的看向他,温柔地问道:“孩子,你觉得值得吗?”
王龙客张开嘴,却没有发出声音,又大喊大叫依旧没有声音,他急得手足无措,突然被猛地推向前,踉跄几步后穿过幻境,却是一群长着狐狸脑袋的村民。
“身为九尾狐一族的族长,振兴族群是你的责任,现在却把我们族的宝物送给白狐遗孤,无异于把我们九尾狐一族卷入毫无胜算的战争,你根本就不配做我们的族长。”
“你不配做族长,你不配做族长……”
每只狐狸头都吐出相同的话语,尖锐又刺耳,王龙客用力捂住耳朵,但那些声音还是穿过耳膜直达脑海,他被嘈杂的声音吵得很烦躁。
“哥哥……”
谁?是谁?谁在叫我?王龙客四处张望,寻找着声音的出处,除了那稚嫩的声音外,他还感受到了手臂被柔软皮毛抚过的光滑。
“哥哥?”
突然他灵识一动,有所感应地抬头仰望,那虚空穹顶上出现了一点光,微弱却努力闪烁着,让他感受到了温暖和力量。
“哥哥。”
随着声音越来越清晰,那微弱光芒也越来越亮,最后变成一道刺眼的光束笼罩在他身上,让他不得不闭上眼睛,待光束流过他才睁开眼。
金色屋顶?好俗气。这是哪里?胸口的重物压得他喘不过气,他下意识伸手去推,却摸到一手柔软又光滑的皮毛,是刚才的触感。
“哥哥!”
惊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随后一颗狐狸头出现在视野中,由小到大,又从近变远,不变的是那张嘴不停开合喊着哥哥。
把白狐抱走的是站在床边的安庆绪:“你哥哥刚醒,需要安静地休息,再吵就把你赶出去。”
这是安庆绪的住所,白狐不敢对他龇牙咧嘴,生气地扭过头去,从另一侧跳上床,趴在哥哥身边撒娇,小声地叫着哥哥。
王龙客摸摸他的脑袋,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说道:“玉书,你会说话了!”
“哥哥,哥哥哥哥哥哥……”玉书用脑袋顶着哥哥的手心,不停地蹭来蹭去,又蹦来跳去地开心得不得了。
王龙客把手放下,说道:“先前你答应哥哥去小竹子那打工赚钱,今天也不能偷懒。”
玉书恋恋不舍,却还是听哥哥的话,一步三回头地走了,王龙客在安庆绪帮助下坐起身,喝了水后感觉体力有些恢复,询问那之后的事。
“我去的时候你和玉书都昏了过去,你受伤比较严重,躺了十多天,玉书只是有点皮外伤,醒来就开始牙牙学语,竹妖每天教他识字,说的最顺口的就是哥哥两字。”
王龙客又问封印的事,其实玉书的蠢笨并不是生性如此,而是因为他身体里的九层封印,那击天雷应该破坏了封印的完整性,所以玉书才会开口说话。
“只剩六层,最外层松动隐隐有气息泄露,我做了一些处理。”安庆绪又递过去一个东西,“这是我在附近发现的,碎成四块被我黏好了。”
王龙客接过,一个非常粗糙的木雕,但能看出是一只蹲坐着的小狐狸,眼睛处残留着月白丹青,底座歪歪扭扭地刻着玉书两字。
原来那天晚上玉书是跑去拿这个东西。
这是书院的孩子们给玉书雕的,一直挂在他午睡的小木屋前,是玉书专属用品的标志,也是他和孩子们互通暗号的器物。
每当孩子们想邀请玉书出去玩,或者通知他食堂开放了,便轻轻敲响木雕。这时候,王龙客就会看到一群孩子追着白狐奔跑的欢快场景。
它不单单是个物件,更是友情和羁绊的象征,承载着孩子们最纯真善良的美好心意,所以才能替玉书抵挡天雷之力。
王龙客把木雕收好,向安庆绪表达谢意,最后一击几乎让他心脉俱损,但现在他的体内有源源不断的生机在快速地修复损伤,肯定是安庆绪做了什么。
安庆绪嘿嘿一笑:“把你们安顿好后,我就到天上去要赔偿,把我玉龙山山头都打坏了,不赔我甘露水我就赖着不走,他们拿我没办法就给了我一小瓶。”
说到一小瓶的时候,安庆绪露出了不满,满脸写着小气小气真小气,那嫌弃的小表情引得王龙客笑出了声,原来威风凛凛的玉龙山山大王也会像孩子一样耍小脾气。
“原来是甘露水浆,怪不得感觉神清气爽,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,那你能跟我说说,是如何说服那些固执的神仙的吗?”
“你说的对,那群神仙都是老顽固,不仅固执还狂妄自大,起先还想用低等仙丹来打发我,我肯定不愿意,于是……”
见美人对自己笑,安庆绪觉得浑身都是劲儿,开始眉飞色舞地讲述自己在神圣殿堂之上以一己之力“舌战群儒”的光辉事迹。
“他们四五人围着我,一人一句,有好言相劝的,有胁迫利诱的,意图让我打退堂鼓,我活了上万年,岂是随便能糊弄的,我就……”
安庆绪一会儿在左边,一会儿在右边,声情并茂地模仿那群神的姿态和口吻,最后站到最中间,骄傲地展示自己胡搅蛮缠的名场面。
王龙客见识过他的油盐不进,却还是震惊于他的死皮赖脸,“王者德御四方则出”的祥瑞神兽躺倒在地撒泼打滚,简直骇人听闻。
又突然想到,乘黄似狐,那岂不就是超大只玉书?想象了下神兽乘黄在地上打滚滚得皮毛竖起像炸了般的画面,王龙客不禁莞尔,这比他现在的模样可爱多了。
“给的时候还推三阻四,要求这个要求那个,还让我带一个羽族小辈,我姑且全部答应,等拿到东西就跑了,他们追都追不上。”
王龙客摇头失笑,可以想象那群高傲的神仙被戏耍后气急败坏的丑态,不过还是有点担心他们会迁怒玉龙山从而降下祸事,安庆绪拍着胸脯让美人放一万个心,一切尽在掌握中。
既然安庆绪这样说,那就是有应对之策,王龙客便不再去想,安心在山顶住下养伤。
得益于甘露水浆,身体很快就康复如初,甚至比之前更加强壮敏捷,但是修炼毫无进展,就好像身体变成了一只填不满的瓶子,灵力一注入便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为了帮助他解决困境,安庆绪在宝物库里翻找几天,找出一本只存在于神话中的书,确实记载着突破修炼瓶颈的方法,可惜并不适用于一只妖。
又尝试了多种办法皆毫无所获后,王龙客接受了自己将很长一段时间只能维持三成灵力的事实,不过只要不离开玉龙山,他和玉书都会安然无事,这样一想就没什么好担忧得了。
于是他告别安庆绪回到自己的小屋,开始认真思考与安庆绪的关系。他们之间势必要有结果,朋友做不了,情人真的不可能吗?
他曾经爱过一个人,那个人在世时总是不停地告诉他,每个人到达终点的路途都不一样,一段旅途结束了,就该去开始下一段的。
那时候他总是生气地反驳,爱一个人如果不是一生一世又怎么算爱呢,直到那个人执意选择离开人世,他才明白那些话是宽慰,但是他不接受。
谁要你自说自话地看穿一切,你是认为我做不到吗?我偏要做给你看,还要做得比你更好,让你后悔没有选择留下。
爱和不甘让他的心停留在了那个快乐幸福的过去,只是在死过一回后,他有了新的领悟,漫长的时间没有让爱意消失,反而更加刻骨铭心,那么那段满载着浪漫和理想的旅途,也不会被新的替代。
重新开始不是遗忘,而是延续。他决定带着那份爱意,勇敢坚定地走向下一段旅途。
想清楚后,王龙客做出了改变,他主动邀请安庆绪参与他的生活,因为有养伤期间的朝夕相对,所以关系变得亲密也理所当然。
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妖怪们每天都能看到两人形影不离的身影,出现在玉龙山的每个角落,以及身后欢蹦乱跳的白狐弟弟。
“古树爷爷早上好~~鹿伯伯,今天再打架就不给你吃美味的月饼了!还有及第姐姐和女华姐姐,比昨天更漂亮了呢~~”
自从白狐弟弟会说话,玉龙山便充满了欢声笑语,他的天真烂漫和懵懂稚气,瞬间俘获了所有妖怪的宠爱。
长得漂亮活泼生动嘴巴又甜的孩子谁不喜欢。
打完招呼后,白狐弟弟很快追上哥哥,并率先穿过浓雾,层层重叠的云雾起起伏伏着,大概是弟弟跳跃的身姿。
妖怪们非常喜欢这样的场景,白狐弟弟可可爱爱,马大仙得偿所愿,玉龙山今天又是风和日丽的美好一天。
“晚上要留下来吗?”某一天他们从山顶回来,精疲力尽,正好是傍晚时分,王龙客便顺理成章地留他过夜。
“你别小瞧我!”没想到安庆绪不假思索地拒绝,大大咧咧地表示自己力气多得很,再去跑四五趟都没问题。
王龙客挑挑眉没说什么,有些话说太明白反而失了美感,猜测对方心理也是相处的乐趣,于是他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提起。
先受不了的却是安庆绪,他非常困惑和不解:“美人,我不是不想留下,我很想就连做梦都想,但是美人你不是……”
王龙客似笑非笑:“你觉得我留你过夜,是要做什么?”
美人看起来不满意,听起来也不开心,安庆绪抓心挠肝,不知道该如何是好,只好如实回答:“美人,是我想做点什么。”
“我还以为你不想呢,那晚上要留下来吗?”
这次,美人的声音轻飘飘地,眼神也轻飘飘地,安庆绪觉得心里痒痒地,身体也酥酥麻麻地,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。
那晚,他们度过了怎样的一夜谁都不知道,只是从那以后,安庆绪留宿小屋的次数越来越多。
整个玉龙山都清楚他们做了什么,只有单纯的白狐弟弟从众妖的欲言又止中,确信了哥哥被马大仙欺负、大家敢怒不敢言的事实。
安庆绪觉得玉书虚张声势的模样很好笑,但美人警告的眼神飘来,他只好闭紧嘴,假装害怕地后退,来成全可爱弟弟的护哥之情。
只持续了三天,安庆绪就忍受不了了,趁弟弟不在时跟美人做了个爽,只是白天的美人不似晚上大胆放荡,让他总有些欲壑难填。
于是几天后的某个下午,一只小狐狸出现在王龙客的院子里,熟门熟路地跳上桌子,一点不客气地吃起盘子里的炒花生。
王龙客默默地看他吃饱喝足后直接趴在了桌上,毛绒绒的尾巴把身体裹起来,只露出半个脑袋和背上两只长长尖尖的角。
那角外面覆盖着一层短短的绒毛,看起来是软的,王龙客好奇心起,果断伸手过去摸了一把,手感甚好,于是又狠狠薅了几把。
好吧,他就是对这种小小软软的东西没有抵抗力。
所以,当那只小小软软的东西变成一个高大的男人覆盖在他身上,擒住他的双手压在床上时,他也只是轻骂几句不要脸。
玉龙山的妖怪都知道,狐美人家有个白狐弟弟,还有一只长相奇怪、身世凄惨、名叫阿绪哥的小狐狸。